实训处是在学校校委会和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工作的教学部门,其具体职责是:

一、研究并提出有关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并落实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制定改革方案,并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制定全校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分阶段建设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审定各系部、专业的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计划。

四、负责协调各系部实验、实训、实习基地的业务管理工作。

五、加强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训教师整体素质。

六、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生实践、实习及技能训练的管理。

七、在学校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实验、实训、实习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工作。

八、在学校有关部门协调指导下,做好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人员的劳动保护、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利用学校现有设施、设备资源,完成实践教学、科学研究和对外协作任务。

十、负责推进学校学生的实习工作。

十一、负责校内外技能竞赛等工作的全程组织监管实施及成绩的管理。

十二、负责学校各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审定各系部实践教学器材、实验实训耗材的申报工作。

十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企合作。

十五、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