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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与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7  作者:贾艳敏   文章来源:公共课教学部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党内激励关怀机制,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新形势下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活动,我校党委决定在“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一、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敢于担当、积极工作,业绩显著,在推进教育体育民生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名额分配

评选名额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分配,我支部优秀党员名额为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为1名,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三、工作要求

1.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全局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党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2.严格掌握标准,好中选优;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提高工作透明度。

公共课教学

2020年6月17日